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人們有知的權利?

暗夜中,燈光映照下閃亮的綠樹?
真相是,背後剛好一輛黑車駛過。

當面臨某些新聞該不該被報導的時候
大家總是以「人們有知的權利」來為衝突緩頰
至於報導以後會對國際或國家或社會或個人造成甚麼影響與後果
Sorry
That's another story

維基解密WikiLeaks是一例
不論國際間是多麼弱肉強食
不論政治是多麼黑暗
不論政客是多麼無情
在面對利益之爭時
各路人馬各為其主無所不用其極的各蒙其利
不外是求生存的爛招吧
過去如此
現在如此
未來也將如此
不會因為WikiLeaks釋放了一些外交內幕就有所改變
或許用字遣詞上收斂一點文雅一點
骨子裡是一樣的胚
好的還是好的
壞的還是壞的

因此
WikiLeaks把外交機密解密了
國與國之間挑起猜忌憎恨了
發生戰爭的機率也許增加了
更多的民族情緒被挑起了
但是
對人們知的權利有甚麼幫助呢
不外是滿足了一般人與生俱來擅窺人私的好奇心罷了

那些涉及個人隱私的新聞亦是如此
社會犯罪消息要報導得鉅細靡遺
名人有個動靜要24小時狗仔跟監
不管會不會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
不管會不會引發社會不良風習示範
閒雜人等想要知道的慾望不能不去滿足
收視率相對帶來的金錢利益不能不顧
這才是最重要的

還有一種另類的小道消息報導
最常發生在辦公室
一點小事都可以流言四竄
捕風捉影再加上自己的臆測
弄得跟真的一樣
只有當事人一頭霧水
今天又有人在被最後一根稻草壓垮之後
淚眼婆娑的跑來跟我說不知怎麼處理

一個企業組織或團體的內部文化素質優不優
跟公司規模大不大成員教育水準高不高沒有絕對關係
而是取決於傳送撰寫或轉述故事的人有沒有社會道德良心
能不能坦然面對自己每天安然入睡
午夜夢迴時也能心中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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