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印度制度

和印度朋友聊天
談到制度問題時
發現印度人跟華人一樣
都與生背負著古老民族的傳統包袱
這些包袱有好有壞有感人有可笑
但不論人性化還是殘酷不仁
背後都有值得深省的所在

印度人階級分明
不同階級的人彼此不能通婚已是耳熟能詳
但不知與父或母同村莊出身的人也不能結婚
原因是印度人以農為本
基本上不會離開自己的土地
如此世代相傳下來
同一村莊的人全帶有血緣關係
同村通婚可能造成近親交配的悲劇

這讓我想到目前醫學界以捐精方式造福不少不孕症患者
這些出生的孩子不能知道自己的親身父親是誰
到了適婚年齡
也不會知道誰是自己的同父兄弟姊妹
可不可能鑄成大錯呢
可能吧

在婚姻制度方面
印度人非常注重禮法與面子
到目前為止多數婚姻還是靠媒妁之言
違背傳統會讓家族蒙羞
不信邪的結果可能遭來殺身之禍
而且常常是女方家人自己動手

早數十年前印度法律規定
土地傳子不傳女
如果家中沒有男丁就傳給鄰居接收
朋友的祖父45歲那年被鄰居買通醫師下藥毒死
朋友的祖母為了保護唯一的兒子
不敢讓他待在印度
只好離鄉背井流浪英國
朋友的父親是個憂鬱詩人
念茲在茲只想重踩在家鄉土地
日子過得鬱鬱寡歡
直到後來修法改可以傳女
他才逃過生命危機得以回到印度

朋友父親的去逝過程雖屬題外話
但在此順便一提
有一天朋友的祖母突然對兒子說
「你要去哪裡?在沒有燒掉到我之前不可以燒你。」
印度人死後都採取火化
朋友父親回答說他哪裡都不去
說完就發心臟病死了
朋友的祖母直到老死都不明白為什麼當天會問這麼個問題
朋友的祖母先是丈夫早逝接著稚齡幼子夭折最後老年喪子
聽朋友說
他記憶中的祖母
雙眼永遠含著一泡眼淚

印度還有一項規定
如果有人呆在同一地址超過二十年
不論你是租住還是占住
都可無條件獲得該房產所有權
所以有多餘房產的人會要求住戶在住滿二十年以前買斷
否則只好換租
聽起來有「住者有其屋」的味道
朋友說印度貧富差距大窮人多到不行
多數是生來如此
與自己努不努力沒有絕對關係
我覺得
如果有錢人的閒屋可以一置二十年
那麼撥給窮人也無可厚非
當然
如果是惡鄰存心霸占就又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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