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法律的解釋因人而異

喝酒得適量

酗酒的人容易導致睡眠品質不好
只好靠醫生開處方藥來幫助睡眠
一但酒越喝越多
藥也就越用越強
最後酗酒又酗藥
終於走上人生終點

有個14歲的唐氏症女孩
她的媽媽就是這樣用藥過量死了
女孩不知媽媽已死
每天都在試著餵她吃藥看能不能好起來
如此過了九天
直到鄰居覺得這家過於安靜
心中起疑報警才發現這齣悲劇

新聞說女孩的哥哥早知媽媽不能妥善照顧妹妹
曾經把妹妹帶走
結果社會局介入
警告哥哥要不把妹妹送回媽媽身邊
要不準備吃綁架官司

以這個案件而言
社會局的觀點應該是同情媽媽吧
我想

大麻不宜沾

我朋友的小孩才上小學一年級
有一天很想把爸爸送他的百元大鈔帶到學校炫耀
媽媽當然不肯
小孩不停吵鬧耍賴眼看上學已經遲到
媽媽一急一巴掌揮了過去
小鬼只好哭哭啼啼去了學校
不多久
社會局的人上門來說
父母不適任,小孩他們已經代管

以這個案件而言
社會局的觀點應該是同情小孩吧
我想

只是兩個案件比較起來
到底哪個案子應該站在小孩的立場
哪個案子不應該站在小孩的立場?
我個人覺得很淺顯易辨
但社會局的處理結果讓我覺得也許不那麼簡單易懂

或者應該說是
兒童保護法容易弄懂
社工的思考邏輯不容易弄懂

法律靠人解釋
解釋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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