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

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常常喜歡說
不必太在意別人的評價
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午夜夢迴的時候
也能坦然無愧就對了

是不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對了呢?
最近研讀莊子學說後發現
也許這句話未必成立

以自己的成見為標準來批判事情
這種事
應該每個人都做過
只是自己的成見是不是合乎「標準」這兩個字的要求?
既然叫成見
當然就是自己認為而且確信是對的意見
至於是不是可以放諸四海的客觀準則
對旁人而言
也許未必使然
因此
我們的批判或許竟然只是「以無有為有」
把沒有的事情當做有憑空生事無的放矢罷了

道理常被個人偏見蒙蔽
理論常被花言巧語掩飾
儒墨兩家爭是非
雙方各以其認為「是」的來批評對方的「非」
又以其認為「非」的來批評對方的「是」
莊子的想法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一方認為是的
自有他認為是的原因
沒有甚麼不然
一方認為可的
自有他認為可的依據
沒有甚麼不可
所以用不著批評事情的是是非非
大家互相調和將就著點即是
也就是說要有阿Q精神

按照以上道理
如果我們的良心是以自己的成見為標準
如果我們的成見又不足以為放諸四海的準則
即使對得起良心
應該午夜夢迴時也不能坦然無愧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只要有正常的是非判斷心
做事不要離經叛道
偶爾犯個小錯也是人之常情
對這樣的人而言
做人做事能對得起自已的良心
也許不是「就對了」
我覺得
至少也是「就好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